(原标题: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规则)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标准、考核标准及薪酬政策,提出任免建议,并对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相关议案经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