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制度,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会议、内幕信息管理等工作。董事会秘书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不得兼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职务。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必要条件,设立证券部门并配备专职人员。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出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等情形时应解聘。公司应在六个月内完成新任董事会秘书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