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10月))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局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出相关建议。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提出的董事薪酬方案需经董事局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局批准并披露。委员会每年可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局秘书保存,保存期限至少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