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了选聘原则、程序及监督要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局和股东会决定,不得在决议前委任。选聘应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评价标准包括资质、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等,其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续聘或改聘均需履行相应程序,审计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服务满5年须轮换。公司需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并对信息安全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