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可采用现金、股票或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董事会应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重大资金支出等因素,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