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出具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10月30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出席股东代表股份601,021,3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6810%。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豪瑞菲律宾资产之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01%,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董事会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会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