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及履职监督等内容。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事务,须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或相应职业资格。公司设董事会办公室协助其工作。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辞职或被解聘后六个月内需完成新任聘任。制度还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范围,包括信息披露、定期报告编制组织、会议筹备、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管理等,并要求其列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必要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