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国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稿))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稿),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办法明确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制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须按程序审批,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暂时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需履行相应程序。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对外转让募投项目等情形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公司需定期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保荐人、独立董事及会计师事务所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