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国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年修订稿))
为进一步规范董事会秘书行为,促进其履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6年修订稿)》。该制度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包括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筹备、内幕信息管理、与监管机构沟通等,并对其任职资格、聘任与解聘、履职保障及监督机制作出具体规定。制度强调董事会秘书须忠实勤勉履职,保守公司秘密,不得从事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董事会秘书空缺时,由董事长代行职责,且公司需在六个月内完成新任聘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