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辽宁时代万恒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要求披露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平披露,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等。制度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明确董事会、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事件,如重大诉讼、资产被查封、业绩大幅变动等。制度还规定了信息披露的程序、保密义务及责任追究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