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出相关建议。委员会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形成书面记录。公司设工作组协助委员会工作,会议决策程序、议事规则及信息披露要求均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