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自愿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自愿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自愿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自愿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披露标准、审核程序及责任分工。公司可在未达法定披露标准但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情形下进行自愿披露,如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新产品研发进展、获得重要资质等。信息披露需经部门负责人核对、董事会秘书合规审查、董事长批准后发布。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并保存文件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