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会议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该议案已由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同时列明了备查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