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告为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发布的海外监管公告,载列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全文。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明确股东会、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投资决策中的权限与职责。制度明确了对外投资的范围,包括股权投资、资产投资、股票、债券、委托理财等,并区分短期与长期投资。重大投资事项若达到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或成交金额等特定比例标准,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批;未达标准的由CEO审批。子公司对外投资须事先获得公司批准。制度还规定了投资决策程序、组织机构职责、后续管理、转让与收回机制,以及信息披露要求,确保投资活动合法合规、风险可控。该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