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联合公告有关向中骏商管集团出售持有商业物业的附属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的非常重大出售事项)
中骏集团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卖方与中骏商管直接全资附属公司买方于2026年10月27日订立股份转让协议,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而买方有条件同意收购目标股份(即目标公司A、B、C的全部已发行股本),代价为人民币10.6亿元。该代价将通过抵销中骏集团结欠中骏商管集团约人民币9.084亿元的债务支付,余款由买方以内部资源支付。本次交易旨在清偿即将到期的贷款,避免违约及现金流出。成交后,目标集团成员公司将由中骏集团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变为中骏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并成为中骏商管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该交易构成中骏集团的非常重大出售事项,以及中骏商管的非常重大收购事项及关连交易,须获双方股东批准。通函预计于2026年12月16日或之前寄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