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联合公告有关向中骏集团收购持有商业物业的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的非常重大收购事项及关连交易)
中骏集团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卖方与中骏商管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买方于2026年10月27日订立股份转让协议,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而买方有条件同意收购目标股份,以清偿中骏集团结欠中骏商管集团约人民币908.4百万元的债务。代价为人民币1,060.0百万元,将通过债务与代价等额抵销方式支付,余额由买方以内部资源清偿。目标股份包括目标公司A、B及C的全部已发行股本,分别持有水头、平顶山及仙遊中骏世界城三项商业物业。该交易构成中骏集团的非常重大出售事项,以及中骏商管的非常重大收购事项及关连交易,须获双方股东批准。中骏商管将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其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会委员会,并委任独立财务顾问提供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