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适用范围包括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方案,董事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薪酬方案并监督执行。独立董事及外部非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按月发放。内部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公司亏损或业绩下滑时,需说明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存在财务造假等情形时,将追回已发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