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章程)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6年10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生效。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75,184,911元,总股本为1,075,184,911股,其中A股1,002,240,611股,H股72,944,300股。公司已于2017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于2026年9月29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章程明确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大会职权、董事会构成及职责、独立董事制度、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规定、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条件、对外担保审批权限等内容。公司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利润分配坚持现金分红为主,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20%。公司可因减少注册资本、员工持股计划、维护公司价值等情形回购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