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明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责任与义务。规范要求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信息披露规定,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禁止内幕交易和不公平披露。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对外沟通中不得提供未公开信息,公开承诺需及时披露。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信息披露行为。本规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