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就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针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中关于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问题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意见书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不会新增同业竞争,不违反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发行人与合晶科技之间的采购与销售交易具备商业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募投项目建成后将提升原材料自给能力,不会新增关联交易,亦不违反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