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6年三季度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会议由董事长郭春萱召集并主持,9名董事全部出席,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认为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上述议案均获得全票通过,审计委员会已事先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