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事项事前咨询制度(2026年10月))
为规范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事前咨询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下属分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包括交易、关联交易及其他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有较大影响的事项,达到一定标准需事前征询董事会秘书意见。咨询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等。重大事项事前咨询形式包括书面、电话、邮件等,原则上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董事会秘书负责判断事项合规性及信息披露要求,并协调后续审批与披露工作。公司建立咨询档案,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