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衢州东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完善公司治理架构,拟在《公司章程》中新增第七章“公司党组织”,明确设立公司党委,规定党委的职责、组织结构、议事规则等内容。公司党委将参与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决策,发挥领导作用,同时对公司章程章节序号作相应调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