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10月))
铭科精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负责监督及评估外部与内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内部控制,并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涉及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财务负责人任免等事项须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