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实施2025年度及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第二期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调整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98元/份,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43元/股。本次调整已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