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募集资金支付流程周期较长,无法及时支付马来西亚汽车零部件项目土地购置余款及相关税费,由全资孙公司GSP马来西亚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6,060.33万林吉特,折合人民币10,762.24万元,占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33.90%。公司已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此无异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