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6年10月修订))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职责。制度要求公司总经理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年度经营情况,安排实地考察,并形成书面记录。财务负责人需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提交审计工作安排。独立董事应与年审会计师召开见面会,沟通审计发现问题,并可经多数同意后独立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或核查。独立董事须关注年报编制中的信息保密,防范内幕交易。董事会秘书应协调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2008年版本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