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维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5人,实际表决5人,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该议案已由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