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适用于二零二六年十一月十二日(星期四)举行之二零二六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表决代理委托书)
麗珠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513)發布了適用於2026年11月12日舉行的二零二六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的表決代理委託書。本次臨時股東會將審議三項普通決議案:第一,審議並批准委任朱琳琳女士為公司非執行董事;第二,審議並批准《關於2026年第三季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第三,審議並批准《本公司未來三年(2026-2028年)股東回報規劃》。股東可透過填寫表決代理委託書行使投票權,委任大會主席或指定代表出席會議並按指示投票。委託書須由股東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署,若為法人股東,需加蓋法人印章或由董事、法定代表人簽署。涉及授權簽署的文件須經公證。委託書及相關文件須於會議召開至少24小時前送達公司董事會秘書處(A股股東)或H股證券登記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H股股東),方為有效。填妥並提交後,股東仍可親自出席會議並投票,原委託書視為撤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