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香港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变更)
興業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號:00132)宣布,莊青梅女士已辭任公司根據《上市規則》第19.05(2)條及《公司條例》第16部規定的在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書的授權人士,自二零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起生效。莊女士確認與董事會並無意見分歧,亦無其他事項須提請股東或聯交所注意。繼其辭任後,董事會宣布袁媛女士已獲委任為新的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同日起生效。董事會對莊女士在任內的貢獻表示感謝,並歡迎袁女士履新。截至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包括兩名執行董事張志軍先生(主席)及符偉強先生(總裁),一名非執行董事劉加利先生,以及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陳國偉先生、林俊賢女士及張華晨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