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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泰新材: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之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林泰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5名激励对象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1万股,回购价格为50.4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2,066,40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按规定办理股份注销登记、注册资本变更及信息披露等手续。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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