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6年10月修订))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选任程序、职责范围及履职要求。董事会秘书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不得兼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职务,并应忠实勤勉履职,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组织等工作。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代行其职责。细则还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解聘情形、履职保障及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