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6年10月修订))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向外部单位报送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审批流程和保密要求。制度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和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泄露信息。对外报送信息须经审批,并向接收方发送保密提示函,要求签署回执。接收方不得泄露信息或利用信息买卖公司证券。公司需将外部信息使用人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