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认为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报告。因邓先琨当选非独立董事,增补其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他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变。各委员会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