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再审应诉通知书的公告)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2026)最高法民申3933号】。韩寒不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苏民终1406号民事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请求撤销一审和二审判决,并改判支持其全部诉讼请求。公司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再审申请人未要求公司承担责任。该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本期或期后经营性利润产生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