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10月修订))
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至少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内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评估内部控制等,并需对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记录及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