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10月修订))
格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行使职权需遵循《公司章程》,并对董事会负责。细则明确了委员的产生、任期、职责权限及议事规则,包括会议召集、表决程序、信息披露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