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收到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法院判决被告三需偿还借款本金合计1.448亿元及相应利息,公司及部分自然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由被告三负担。公司已提起上诉,最终影响以审计结果为准。截至公告日,公司另有22起未披露诉讼,涉案金额2905.6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