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原告,与浙江金华市顺泰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共同起诉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因对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涉案金额为87,721,145.25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3%。案件已由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受理,尚未开庭审理。公司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并确认对工程项目折价或拍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目前尚无法确定诉讼对公司损益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