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后。该规则明确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且至少一名不同性别董事。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提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检讨董事会架构与组成、评核独立董事独立性、制定继任计划等,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本规则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