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制度(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并上市后。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上市规则》等制定,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职责权限、履职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应保持独立性,不得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不少于三分之一且不少于三名,其中至少一名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一名常居香港。独立董事需履行决策参与、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并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及履职保障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