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八一钢铁关于与华宝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华宝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因调整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安排,公司拟与华宝投资签署补充协议,将认购方华宝投资的限售期由原规定调整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间转让除外。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次签订补充协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