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为银行贷款事项提供担保的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其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承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景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惠州市深国投商用置业有限公司向华侨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65亿元,期限不超过120个月。为保障贷款履行,相关控股子公司通过保证担保、股权质押及资产抵押等方式提供担保。其中,印力商用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及债权转让担保;常熟印力以其持有的深圳承序和深圳景屹各100%股权提供质押;深圳承序、深圳景屹分别以其应收账款及持有的惠州深国投60%、40%股权提供质押;惠州深国投以其持有的惠阳印象汇及其应收账款提供抵押和质押。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的1,000亿元担保额度内,由执行副总裁决策通过。截至2026年8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936.36亿元,占2025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80.10%;本次担保后总额将达941.51亿元,占比80.54%。公司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