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山东金麒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的主体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情形。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条件。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