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法律意见书)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192,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19,200,000张。本次发行已获公司董事会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募集资金将用于智能机器人核心关节制造、智能热管理系统总成、新能源汽车智能底盘系统研发结算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人具备本次发行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及《可转债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