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涉及担保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就中国南海工程有限公司诉深圳市金粤投资有限公司、饶陆华、鄢玉珍及科陆电子民间借贷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科陆电子出具的《担保承诺书》无效,公司无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原告主张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案件受理费、保全申请费由原告及其他被告负担。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各方可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