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河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雄安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16日收到河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2020年至2021年期间在对外投资设立环保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及定期报告中未如实披露与诺安基金的关联关系,构成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实际控制人毛凤丽被处以800万元罚款,董事长毛军亮、总经理程芳芳等人被警告并分别处以40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罚款。毛军亮、程芳芳被采取4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