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代明华))
代明华作为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德泰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代明华声明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其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也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承诺将勤勉履职,遵守监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