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市保荐书)
浙江蓝宇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认为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上市条件,同意保荐该公司申请发行可转债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7,309.15万元,用于年产40,000吨环保型数码墨水生产项目、珠海研发中心及综合办公大楼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人已履行董事会和股东会决策程序,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