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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信精密: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市腾信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专项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市腾信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东莞市腾信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过程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270.00万股,发行总股数扩大至2,070.00万股,发行人总股本由7,800.00万股增加至8,07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35.78元/股,超额配售部分募集资金总额为9,660.60万元,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74,064.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7,794.72万元。超额配售股票通过向战略投资者递延交付方式获得,相关股份将在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后登记并限售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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